政府公開資料服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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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pen Data 由來

為推動政府資料開放政策,將所屬各級機關(構)及其他資料提供單位授權同意開放資料彙整成資料開放目錄,置於開放服務網,提供下載使用,並鼓勵公眾使用本府開放資料,以創造衍生加值物及便民服務。

目的:

  • 1. 提高政府資料透明度。
  • 2. 建立文化資料開放單一入口,便利公眾共享及公平使用本府開放之資料。
  • 3. 將資料整合於單一資料集,提升資料內容品質。


資料的服務與規格:

開放之資料的目錄查詢與資料交換介接服務,其電子檔案格式以JSON、XML或CSV等為原則。

資料使用授權:

  • 1. 甲類資料:為開放資料(open data),採用行政院「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-第1版」,以免申請方式,授權使用者不限目的、時間及地域、非專屬、不可撤回、免授權金進行利用。
  • 2. 乙類資料:為有限度利用資料,使用者依據資料提供單位訂定之資料授權條款利用;資料授權條款將包括使用者承諾事項、政府機關責任之限制及終止條件等,其涉及著作權之授權利用者,依授權方式及範圍(如時間、區(地)域、期程、標的物、非專屬、非營利、教育推廣、機關內部使用、收費或其他等項目)利用。

資料使用限制:

使用者使用本網站資料,應依資料使用授權利用之。


免責聲明:

  • 1. 資料提供單位以資料現狀之基礎提供給使用者使用,不構成任何資料提供單位申述、保證或暗示其推薦、同意、許可或核准之意思表示;各資料提供單位僅於知悉其所提供之資料有錯誤或遺漏時,負修正及補充之責。
  • 2. 除資料提供單位有故意或重大過失外,資料提供單位及其所屬成員對使用者使用之資料、衍生創作、編輯創作及(或)加值衍生物所生之一切損害,不論直接或間接,均不負任何賠償責任。
  • 3. 資料因網路中斷、設備故障、檢修保養、停電或其他天災事變等不可抗力情事致無法下載,或因政策變更、資料存在爭議而停止提供開放,資料提供單位毋須承擔任何法律責任。

權利保留:

本站保留有權得隨時修改本網站公告事項及開放之資料項目與內容,並將相關訊息公告於本網站。

更新日期:2019/12/9 上午 10:20:38